202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湖南株洲考點有關工作安排公告
為確保2026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順利進行,根據湖南省衛生系列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2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湘衛職改辦〔2025〕3號),現將202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株洲考點有關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及相關政策
(一)凡在株洲市內醫療衛生有關單位中從事衛生專業技術工作的在職在崗人員,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關于深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1〕51號)相關規定的,均可在我市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考生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在《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附件1)中選擇相應專業進行報考。
(二)2026年度報考的人員,其學歷或學位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聘任現職的工作年限)均截至2025年12 月31日。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由工作單位提供現任崗位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聘書,其注明的工作崗位須同報考專業一致)。
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是指國家教育、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在計算任職年限時,從事醫療或護理等執業活動的,從執業注冊后的聘任時間算起;取得護師、藥師或技師等職稱,從取得相應資格后的聘任時間算起。
(三)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進醫學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63號)有關規定,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并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可直接參加中級職稱考試。
(四)根據《中央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全面落實進一步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5 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23號)的相關要求,參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的醫務人員,在符合相應報名條件的基礎上,晉升高一級職稱可以提前一年申報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對做出突出貢獻,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的,晉升高一級職稱可以直接申報參加考試。參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線醫務人員范圍按照《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于聚焦一線貫徹落實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措施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10號)的有關規定執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以經國家衛生健康委核準的《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工作情況統計表》為準)。上述享受提前申報的人員,原則上只享受一次政策優惠。
(五)鼓勵衛生專業人才向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流動。凡在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資格全科醫學、全科醫學(中醫類)、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六)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301至365以及392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申報專業對應的執業范圍見《申報專業與執業范圍對應表》(附件2)。凡報考專業代碼為203以及368-373專業的人員,應具備護士執業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護士執業資格證書。
(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專業科目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考生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已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通過部分科目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時須確保證件號碼一致。
(八)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8〕81號)和《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門關于印發〈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享有相關待遇的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53號)要求,各考點要做好香港、澳門、臺灣居民以及持有中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籍人員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相關工作。港澳臺和外籍人員可在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報名時應向當地考點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在醫療衛生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時間的證明。
二、考試報名與現場確認
(一)網上報名。考生可在2025年12月2日—15日期間,登錄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官網(www.21wecan.com)進行網上預報名,按要求填寫《202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確保打印的申請表內容與網上填報的最終報名信息一致,點擊提交并打印。如發現信息錯誤的,應立即返回修改并重新提交打印《報名申請表》。
(二)現場確認。考生完成網上預報名后,應攜帶《報名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復印件),交單位所在人事部門,由單位所在人事部門統一填寫花名冊在指定時間內攜帶報名資料到單位所在縣市區衛健局進行現場確認(具體安排見附件)。經現場確認后,考生無法再對報名信息進行修改。逾期未進行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考試。
歷史考生現場確認。考生在上一年度考試中未通過全部科目的,提交的基本信息與上一年度完全一致,應攜帶《報名申請表》和2025年成績單(國家官網查詢打印),按照上述流程進行現場確認,不用重復提交相關證書等。因工作原因更換工作單位的,須提交新單位聘書或勞動合同。
三、資格審查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前自審、考生所在單位及報名點資格初審、株洲市衛生健康委資格復核、株洲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專技部門資格復審。考生只有通過資格初審、復核和復審才能被認定為資格審查通過。考生所提供的資料和所填報的信息必須真實有效。經核查,如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存在弄虛作假的考生,將按相關規定予以追責。由考點按規定程序逐級報請國家衛生健康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取消其相應的資格,據此獲得的后續資格或其他權益,也一律取消,并記入其專業技術檔案和有關誠信檔案。
資格審查使用官網報名系統打印的《考試申報表》,報考人員及其所在單位相關經辦人員、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相關經辦人員須在表內相應欄目內簽名、蓋章,不得再自行增設其他簽章環節。
(一)個人自審。報考人員在報考前務必全面準確把握報考條件和要求,即學歷、專業、工作經歷等條件和要求。在確認本人完全符合各項規定后方能報名(把握不準的可在報考前咨詢考點)。報考人員報名后,打印《考試申報表》,并在“申報人員簽名欄”內簽署本人姓名,進行真實性承諾。
(二)資格初審。考生所在單位(人事檔案所在機構)須對考生《報名申請表》所填信息逐一核實,對照相關證明材料嚴格把關,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強網上查詢驗證,嚴防弄虛作假。初審符合條件的,由所在單位在《報名申請表》中相應欄內簽署“初審合格”意見并蓋章。人事檔案托管在人事代理機構的考生,除所在單位蓋章外,人事代理機構也要蓋章確認。不符合條件的,應及時告知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三)資格復核。市衛生健康委嚴格按照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有關文件的要求,認真核對申報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專業、學歷、資歷等報考信息。對符合條件的,在《報名申請表》中相應欄內簽署“復核合格”意見并蓋章。如有《報名申請表》簽名、蓋章不齊或學歷、資歷證明材料不完備的,應當及時通知考生予以補充。不符合條件的,應及時告知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四)資格復審。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市衛生健康委復核的基礎上,對照報考人員相關材料進行復審。復審合格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人或經審人須在《考試申報表》中相應欄內簽署“復審合格”意見并蓋章;審查不合格者予以退回。
四、考試繳費
根據湖南省衛生健康委《關于公布衛生系列技術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湘衛財務發〔2023〕1號)規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初、中級)按每人每科目70元(共4個科目)收取。
湖南考區采用網上繳費方式。考生(含歷史考生)務必在通過資格審核后及時進行網上繳費,網上繳費時間為2026年2月4日—13日,逾期未繳費視為放棄考試。
五、準考證打印
2026年4月1日—26日期間,考生可登錄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官網打印準考證。
六、考試時間
202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定于2026年4月11、12、18、19、25、26日舉行。護理學初級(師)專業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其他112個專業采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考試。具體安排詳見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官網。
七、成績發布
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將于考試結束后兩個月內在其官網公布考試成績,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下載、打印成績單。在國家公布考試成績后,考生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查詢打印電子合格證書。
八、證書領取
合格人員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寄送湖南考區,由考區分發至各考點,考點分發至各報名考點。考生可通過單位集中領取,或自行到報名點領取。
注:請各位考生密切關注湖南衛生人才網(www.hnwsrc.com)和“湖南衛生人才”微信公眾號。
附件:1.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
2.申報專業執業范圍對應表
3.資格審查提交材料要求
4.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株洲報名點現場確認時間安排及咨詢電話
株洲考點202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公告附件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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