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市202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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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heling1782426
時間:2025-12-07
根據《國家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2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衛考辦發〔2025〕1號)、《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關于2026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衛人才發〔2025〕81號)和湖南考區的有關要求,202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定于4月11、12、18、19日、25日、26日舉行。為確保考試順利進行,現就做好報名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圖片?
01
考試安排
(一)考試專業
考生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在《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附件1)中選擇相應專業進行報考。
(二)考試時間
護理學初級(師)專業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具體安排如下:

02
考試報名與現場確認
考試報名包括網上預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2025年12月2日—15日期間,考生可登錄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官網(www.21wecan.com)進行網上預報名。考生完成網上預報名后,應攜帶《202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報名申請表》(以下簡稱《報名申請表》,見附件2)及相關證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復印件),在指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確認。
現場確認時間為2025年12月3日—12月16日,按屬地管理的原則進行,湘潭市現場確認有關事宜具體安排如下:
湘潭考點2026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現場確認時間安排表

03
報名條件及相關政策
(一)凡在湘潭市轄區內醫療衛生有關單位中從事衛生專業技術工作的在職在崗人員,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關于深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1〕51號)相關規定的,均可在我市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
初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醫士(師):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參加醫師資格考試,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可視同取得醫士職稱;取得執業醫師資格,可視同取得醫師職稱。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參加中醫醫師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取得中醫(專長)醫師資格,可視同取得醫師職稱。
護士(師):按照《護士條例》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取得護士執業資格,可視同取得護士職稱;根據《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具有護理、助產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取得護理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后在達到《衛生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護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護師專業技術職務;具備本科學歷,從事護士執業活動滿1年;具備大專學歷,從事護士執業活動滿3年;或具備中專學歷,從事護士執業活動滿5年。
藥(技)士:具備相應專業中專、大專學歷。
藥(技)師:具備相應專業碩士學歷或學位;或具備相應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或具備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3年;或具備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取得藥(技)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5年。
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臨床、口腔、中醫類別主治醫師:具備博士學歷或學位,并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或具備碩士學歷或學位,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2年;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2年;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4年;或具備大專學歷,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6年;或具備中專學歷,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7年。
公共衛生類別主管醫師:具備博士學歷或學位并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執業活動;或具備碩士學歷或學位,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執業活動滿2年;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執業活動滿4年;或具備大專學歷,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執業活動滿6年;或具備中專學歷,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執業活動滿7年。
主管護師:具備博士學歷或學位并注冊從事護理執業活動;或具備碩士學歷或學位經注冊后從事護理執業活動滿2年;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經注冊并取得護師職稱后,從事護理執業活動滿4年;或具備大專學歷,經注冊并取得護師職稱后,從事護理執業活動滿6年;或具備中專學歷,經注冊并取得護師職稱后,從事護理執業活動滿7年。
主管藥(技)師:具備博士學歷或學位;或具備碩士學歷或學位,取得藥(技)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2年;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藥(技)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4年;或具備大專學歷,取得藥(技)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6年;或具備中專學歷,取得藥(技)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7年。
(二)2026年度報考的人員,其學歷或學位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聘任現職的工作年限)均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由工作單位提供現任崗位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聘書,其注明的工作崗位須同報考專業一致)。
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是指國家教育、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在計算任職年限時,從事醫療或護理等執業活動的,從執業注冊時間算起;取得護師、藥師或技師等職稱,從取得相應資格時間算起。
(三)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進醫學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63號)的有關規定,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并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可直接參加中級職稱考試。
(四)根據《中央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全面落實進一步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5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23號)的相關要求,參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的醫務人員,在符合相應報名條件的基礎上,晉升高一級職稱可以提前一年申報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對做出突出貢獻,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的,晉升高一級職稱可以直接申報參加考試。上述享受提前申報的人員,原則上只享受一次政策優惠。參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線醫務人員范圍按照《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于聚焦一線貫徹落實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措施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10號)的有關規定執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以經國家衛生健康委核準的《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工作情況統計表》為準)。
(五)鼓勵衛生專業人才向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流動。凡在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資格全科醫學、全科醫學(中醫類)、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六)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301至365以及392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申報專業對應的執業范圍見《申報專業與執業范圍對應表》(附件3)。凡報考專業代碼為203以及368-373專業的人員,應具備護士執業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護士執業資格證書。
(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專業科目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考生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已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通過部分科目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時須確保證件號碼一致。
(八)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8〕81號)和《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門關于印發〈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享有相關待遇的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53號)要求,各考點要做好香港、澳門、臺灣居民以及持有中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籍人員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相關工作。港澳臺和外籍人員可在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報名時應向當地考點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在醫療衛生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時間的證明。
04
資格審查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行考生所在單位資格初審、市衛生健康委資格復核、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資格復審。考生須通過資格初審、復核和復審才能被認定為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時,須使用官網報名系統打印的《報名申請表》,考生及其所在單位相關經辦人員、市衛生健康委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相關經辦人員須在表內相應欄目內簽名、蓋章,不得再自行增設其他簽章環節。資格審查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4。
(一)資格初審。考生所在單位(人事檔案所在機構)須對考生《報名申請表》所填信息逐一核實,對照相關證明材料嚴格把關,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強網上查詢驗證,嚴防弄虛作假。初審符合條件的,由所在單位在《報名申請表》中相應欄內簽署“初審合格”意見并蓋章。人事檔案托管在人事代理機構的考生,除所在單位蓋章外,人事代理機構也要蓋章確認。不符合條件的,應及時告知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二)資格復核。嚴格按照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有關文件的要求,認真核對申報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專業、學歷、資歷等報考信息。對符合條件的,在《報名申請表》中相應欄內簽署“復核合格”意見并蓋章。如有《報名申請表》簽名、蓋章不齊或學歷、資歷證明材料不完備的,應當及時通知考生予以補充。不符合條件的,應及時告知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三)資格復審。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在市衛生健康委復核的基礎上,對照考生相關材料進行復審。復審合格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人或經審人須在《報名申請表》中相應欄內簽署“復審合格”意見并蓋章;審查不合格者,予以退回。
考生所提供的資料和所填報的信息必須真實有效。經核查,如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存在弄虛作假的考生,將按相關規定予以追責。由考點按規定程序逐級報請至國家衛生健康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取消其相應資格,據此獲得的后續資格或其他權益,將一律取消,并記入其專業技術檔案和有關誠信檔案。
05
報考信息修改
考生首次登錄官方網站填寫報考信息后,應仔細審閱所填個人信息(姓名和身份證號碼)是否正確,打印《報名申請表》后,如發現信息錯誤的,應立即返回修改并重新打印。考生在進行現場確認后,發現個人信息錯誤的,應立即攜帶個人身份證件前往所屬考點申請考前信息修改。考生打印準考證后,發現個人信息錯誤的,應在2026年4月30日前攜帶個人身份證件前往考點申請考后信息修改。逾期后,考試主管機構將不再受理個人信息修改(含更名)請求,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
06
報考信息修改
按照《湖南省衛生健康委關于公布衛生系列技術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湘衛財務發﹝2023﹞1號),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按每人每科目70元(共4個科目)收取。請考生務必在通過資格審核后及時進行網絡繳費,網絡繳費時間為2026年2月4日-13日。
07
合格確認和證書頒發
(一)根據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33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行相對固定合格標準有關事項的通告》要求,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初、中級)各科目合格標準為60分。
(二)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將于考試結束后兩個月內在其官網公布考試成績,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下載、打印成績單。在國家公布考試成績后,考生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查詢打印電子合格證書。紙質合格證書由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寄送考區,考區整理后分發至各考點。合格人員電子證書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省衛生健康委將會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聯合發文確認我省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人員名單。市衛生健康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按照有關要求,負責做好《報名申請表》簽字蓋章和紙質證書發放工作。
附件:
1、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
2、202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報名申請表
3、申報專業與執業范圍對應表
4、資格審查提交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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