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23年選調優秀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筆試時間及地點
為進一步加強山西省黨政干部隊伍源頭建設,優化干部隊伍結構,培養儲備一批高素質專業化干部人才,根據《公務員法》《山西省選調生管理暫行辦法》,2023年山西省繼續選調優秀高校畢業生到鄉鎮機關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筆試科目
筆試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其中,《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全部為客觀性試題,考試時限為120分鐘;《申論》全部為主觀性試題,考試時限為150分鐘。筆試成績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項成績的平均分,即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2。考試范圍以《山西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見附件2)為準。
(二)筆試時間及地點
筆試時間為2023年2月25日。
上午0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14:00—16:30 申論
本次考試在11個設區的市設置考點,考生在報名時可自行選擇一個考點城市。考生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筆試時間、地點參加考試。考生須同時攜帶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以及筆試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參加考試。缺少證件及有關證明材料的,不得參加考試。
(三)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及最低合格分數線可于2023年3月20日左右登錄山西人事考試專欄查詢,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五、資格復審和綜合考察
(一)資格復審人選的確定
從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考生中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選調人數2倍的比例確定參加綜合考察資格復審的人選;若最低合格分數線內人數未達2: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二)資格復審
綜合考察前,對確定的資格復審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具體事項另行通知。考生提供的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確認不符合資格條件的,由負責資格審查的機關取消該考生參加綜合考察的資格。考生本人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資格復審產生的缺額,在報考同地區同職位筆試合格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三)綜合考察
綜合考察采取面試和經歷業績評價的方式進行,由報考職位所在市的市委組織部組織實施。時間、地點等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綜合考察結束后,按照職位計劃選調數量,以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綜合考察成績×60%)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
筆試、綜合考察和考試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確定;如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仍相同,由市委組織部加試一場面試,按面試加試成績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
相關文章: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