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發布: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5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5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
2025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以下簡稱成人高考)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以及《教育強國建設規劃綱要(2024——2035年)》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守正創新,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強化規范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維護公平公正,確保考試招生安全平穩有序。現將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力保障成人高考安全平穩
1.切實壓實考試安全主體責任。成人高考是國家教育考試,確保考試安全對于維護教育系統安全穩定具有重要意義。各省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 (含承擔相應職責的機構,下同)是本行政區域內組織成人高考、治理考試環境、整肅考風考紀、維護考試招生安全穩定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分管負責同志和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主要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試招生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各地各高校要加強各環節風險梳理排查,強化態勢感知,分級分類完善應急預案,及時協調處置各類涉考突發事件,重大事件處置決策要及時向省級黨委和政府請示報告,并報告教育部。
2.嚴格考試組織管理。各地要嚴格落實全國成人高考安全保密工作要求,采取人防、技防等多項措施,進一步加強制卷、運送、保管、分發、施考、回收、評卷等全過程的試卷安全管理,確保試題試卷絕對安全。嚴格執行考務管理規定,加強考點考場管理。嚴把考試入口關,強化入場安檢,嚴格執行考生進入考點(考場)安全檢查工作規范,堅決防止考生攜帶考試違規物品及高科技作弊工具入場。嚴把考試監考關,加強考務人員工作培訓,提高監考人員履職盡責能力,加強對重點區域、場所的監考巡考,嚴查違規違紀行為。要積極推進技術賦能考務工作,結合實際升級標準化考點,實現智能安檢門全配備、考點考場無線電信號有效屏蔽,鞏固保密室實時智能巡檢全覆蓋成果,因地制宜推進考場實時智能巡查工作。要加強綜合治理,聯合有關部門深入開展凈化涉考網絡環境、凈化考點周邊環境、打擊銷售作弊器材、打擊手機作弊等專項行動,依法嚴厲打擊各類涉考違法犯罪活動,營造考試良好環境。
二、嚴格規范招生錄取全流程管理
3.嚴格報考資格審核。各地要嚴格按照 《2025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辦法》(附件 1)和本省 (區、市)確定的成人高考報名條件加強考生報考資格審核,特別是要加強對報考專升本考生的前置學歷資格審核。對于異地報考考生要進一步細化報考要求,并嚴格把關,堅決防范中介機構組織不具備學習條件的人員異地報考、錄取和學習。對于申請加分、免試等相關照顧政策的考生,應會同有關主管部門加強資格審核,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公示,未經公示和公示不通過的考生一律不得享受相關照顧政策。各地要積極采取信息化手段,確保考生報名信息采集準確無誤,各類免試入學和單獨考試考生的報名手續原則上應于2025年 9月底前完成。要加強工作協調聯動,推進與相關主管部門信息數據互通共享,積極推進考生身份和報名資格網上核查,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
4.合理安排招生計劃。根據 《教育部關于推進新時代普通高等學校學歷繼續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教職成 〔2022〕2號)文件精神,自 2025年秋季起,高等學歷繼續教育不再使用 “函授”“業余”的名稱,統一為 “非脫產”,各地各有關高校要做好相關招生工作銜接。各地各部門和高校要準確把握成人高等教育辦學定位,結合經濟社會發展,加強對本地區、本行業成人高等教育需求的分析預測,綜合考慮社會需求、辦學條件、生源情況等因素,進一步優化招生專業結構,按照脫產、非脫產等不同學習形式科學合理安排高校招生計劃。對于培養質量不高、社會需求不足、培養過剩的專業要適當調減招生計劃。各地各部門和高校要按照 《2025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安排》(附件 2),按時完成計劃編制等工作。
5.嚴格招生錄取管理。各地各高校要按照 “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的要求實施招生錄取工作,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和招生政策,嚴格遵守高校招生 “十嚴禁”“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紀律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移招生錄取的職責和權力,嚴禁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代理招生。科學劃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提高人才選拔質量,保證錄取新生達到接受高一層次教育的培養要求。
三、進一步加強考生服務和新生資格復查
6.優化招生宣傳服務。各地各校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充分利用主流媒體和新媒體,做好政策解讀、信息查詢、溫馨提示等服務工作。加強治安、交通、衛生防疫等方面的綜合服務保障,積極為殘疾考生參加考試提供合理便利,營造溫馨的考試招生環境。深入開展誠信考試宣傳教育,重點宣傳涉考法律法規,教育和引導考生自覺抵制違紀、舞弊等行為。
7.加強新生資格復查。各地要指導屬地高校認真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對新生報到所需錄取通知書、身份證、加分照顧和免試入學資格證明等材料與錄取新生名冊、電子檔案逐一進行比對核查,并通過技術手段嚴防冒名頂替。對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一律按有關規定取消其入學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并通報其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倒查追責。
四、加大違規行為查處力度
8.加強涉考培訓機構治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國家關于涉考培訓機構治理的有關要求,會同網信、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加強對社會培訓機構開展涉考培訓咨詢的規范治理,嚴厲打擊虛假宣傳、價格欺詐、組織或參與考試作弊、干擾破壞考試招生秩序等違規違法行為。
9.嚴查違規違紀行為。各地各高校要認真落實監管責任,及時調查處理成人高考中的違規違紀行為。對違反考試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依據 《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等規定嚴肅處理。對違反招生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參照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等規定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對公職人員違規違紀的,依規依紀嚴肅處理。
2025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時間為 10月 18日、19日 (相關科目考試時間安排見附件 3)。考試依據 《全國各類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大綱 (2024年版)》命題。
請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將本通知轉發至行政區域內所有成人高校。
附件:1. 2025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辦法
2. 2025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安排
3. 2025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時間表
教育部辦公廳
2025年 8月 19日
附件 1
2025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辦法
一、招生學校
經教育部審定核準舉辦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的開放大學、職工高等學校、職業技術學院、職業技術大學、管理干部學院、教育學院和普通高校成(繼)教院等(以下統稱成人高校)實行全國統一考試招生。招生類型分高中起點升本科(以下簡稱高起本)、高中起點升專科(以下簡稱高起專)和專科起點升本科(以下簡稱專升本)三種。在校學習形式分脫產、非脫產兩種,脫產最短學習時間為:高起本四年、高起專和專升本兩年,非脫產最短學習時間為:高起本五年、高起專和專升本兩年半。
各成人高校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等制訂本學校招生章程,并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招生章程必須如實反映本校的實際情況,內容包括招生專業、學習形式、學制和年限、辦學地點、錄取原則、收費標準以及專業加試科目的時間、地點等。各成人高校應對招生章程的內容承擔責任并負責處理遺留問題。
二、分省(區、市)招生計劃
(一)成人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編制工作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各成人高校編制在各地的招生專業目錄,目錄內容應包括招生專業、層次、學習形式、學制、外語語種、校外教學點、授課地點、收費標準等內容;第二階段,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認真落實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歷繼續教育辦學基本要求(試行)》,綜合考慮成人高校辦學條件和能力、生源情況等因素,從嚴確定所屬成人高校招生規模,并組織所屬成人高校編制各專業在各地招生計劃數,招生計劃數不得超過教育主管部門核定的招生計劃上限,且原則上不超過本校在生源地報名人數的 85%。上年度安排招生計劃完成率較低的專業,原則上本年度不予增加。其中,教育部直屬高校成人招生計劃上限由教育部(發展規劃司)核定下達。
(二)成人高校招生來源計劃實行網上編制和管理,招生來源計劃的編制、上報、分送、調整等工作按教育部有關要求在網上進行。所有成人高校必須在網上系統全口徑編制分省計劃(包括省屬高校在本省的分專業計劃);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和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在網上管理所屬成人高校的招生計劃編制工作。
(三)成人高校在分省計劃編制過程中要立足各地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著眼優化教育結構和提高教育質量,充分體現成人高等教育為在職從業人員服務、以非脫產學習為主的特點,嚴格控制全日制脫產學習的招生規模。
(四)成人高校舉辦非脫產教育,只能在校本部和已經按規定履行校外教學點備案手續并經教育部匯總公布的省(區、市)招生。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校外教學點監管,嚴格按照教育部相關要求全面規范校外教學點有關招生工作。
(五)各成人高校應按教育部相關要求提前做好招生專業備案工作,并在教育部公布的擬招生專業備案范圍內安排招生專業。各專業可舉辦的學習形式,以教育部審核備案為準。
(六)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不得擅自接收并公布未經教育部匯總分送的分省招生計劃,也不得擅自拒絕公布教育部匯總分送的分省招生計劃。
三、報名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中等學校在校生以外的從業人員和社會其他人員。
3.身體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響所報專業學習。
4.報考高起本或高起專的考生應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者具有同等學力。報考專升本的考生必須是已取得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畢業證書、本科結業證書或以上證書的人員。
5.報考成人高校醫學門類專業的考生應具備以下條件:
(1)報考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預防醫學、中醫學等臨床類專業的人員,應當取得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頒發的相應類別的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證書或取得國家認可的普通中專及以上相應專業學歷;或者縣級及以上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頒發的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并具有中專學歷或中專水平證書。
(2)報考護理學專業的人員應當取得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頒發的護士執業證書。
(3)報考醫學門類其他專業的人員應當是從事衛生、醫藥行業工作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
(4)考生報考的專業原則上應與所從事的專業對口。
(二)在中國定居并符合上述報名條件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臺灣居民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外國僑民持《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可在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地點報名。
(三)考生一般應在戶口所在地報名并參加考試。確需在非戶口所在地報考的,原則上應在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報考,但不得在多地重復報考。具體報考要求由報考地省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確定,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同等學力認定的具體辦法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結合實際制訂。所有參加全國統考、單考和免試入學的考生均需辦理報名手續。
(四)各省級招委會辦公室(包括教育考試院、招考辦、考試管理中心、考試局等,以下統稱為省級招辦)要指導本省(區、市)各級招生考試機構認真履行考生報名資格審核工作職責。報名結束后,應對所有報名數據進行重復報名和違規情況篩查。報名信息采集工作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以及《各類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管理信息標準》執行。
(五)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和各成人高校要加強考生的誠信教育。考生應自主誠信報考,報名時所填寫內容、提供的相關材料應客觀、真實、準確,參加考試招生時遵守有關管理規定。
四、考試
(一)考試科目
1.高起本、高起專考試按文科、理科分別設置統考科目。公共課統考科目均為語文、數學、外語三門,其中數學分文科類、理科類兩種,外語分英語、日語、俄語三個語種,由考生根據報考學校招生專業要求選擇一種。報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參加三門統考公共課的考試外,還需參加專業基礎課的考試,理科類專業基礎課為“物理、化學”(簡稱理化),文科類專業基礎課為“歷史、地理”(簡稱史地)。以上試題均由教育部統一命制。
2.專升本考試統考科目為政治、外語和一門專業基礎課。試題由教育部統一命制(外語非英語語種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視本地生源情況自行確定是否開設并自行組織命題)。
3.成人高校藝術和體育類專業招生必須對考生進行專業加試,其他專業是否加試由各成人高校自行確定。成人高校進行專業加試須在招生簡章中明確有關考試時間、考試辦法等,并提前向社會公布。相關成人高校招生簡章、考生的專業加試成績及成人高校確定的加試合格考生名單必須于成人高考前報送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備案。
4.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授課的考生,在參加各科目考試時(外語科目除外),筆試一律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題。民族自治地區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授課的成人高校或系(科)的招生,由有關省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自行命題、組織考試。少數民族聚居地區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授課的少數民族考生,參加統考的考試辦法由有關省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根據相關規定和本地實際確定。
5.所有統考科目每科試題滿分均為 150分;高起本、高起專的統考科目每門考試時間為 120分鐘,專升本每門考試時間為 150分鐘。
(二)考試的組織
1.考試日期為 2025年 10月 18日、19日。
2.閱卷工作由省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組織本行政區域內高等學校統一進行。考生成績通知本人,不公布。不對考生查卷。
3.成人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應當按照相關考務規則實施并一律使用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
五、錄取
(一)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全部實行計算機網上錄取。錄取工作應于 2025年 12月初開始,并于 12月底前結束。
(二)各成人高校和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應按照“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的要求實施錄取工作。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報名條件、考試成績達到投檔分數線的考生中,由招生學校根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和錄取的專業,同時負責對遺留問題的處理。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在錄取時根據國家招生政策對招生學校錄取名單進行審核,對其錄取工作予以監督,對不符合招生政策規定的行為予以糾正。
(三)錄取的最低控制分數線由各省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根據成人高等教育對新生的最基本要求,參照考生統考科目成績和本省(區、市)的招生規模劃定。其中,高起本、高起專的藝術類專業(除史論、編導類專業外)和體育類專業的最低控制分數線不得低于相應招生類型和考試科類最低控制分數線的 70%,藝術類高起本、高起專考生數學成績不計入總分,由招生學校錄取時作為參考;高起專的公安類成人高校的全部專業、醫學(藥學類除外)專業和中央司法警官學院的監獄管理專業,如上線生源不足可適當降低最低控制分數線,但不得低于相應考試科類最低控制分數線的 70%。
(四)錄取時,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應按考生統考科目總成績向招生學校順序投檔,對于有專業課加試的學校,根據加試合格考生名單向招生學校順序投檔。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要結合本省(區、市)實際情況,科學合理制定同分投檔規則。招生學校根據考生參加統考的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藝術類和體育類專業在考生文化統考成績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原則上按招生學校的加試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對于農林、水利、地質、礦業、測繪、遠洋運輸、社會福利類所有專業,以及專升本、高起本公安、監獄類專業,如上線生源不足可適當降分向招生學校投檔,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過 20分。
未完成的招生計劃,應統一公開征集志愿錄取。
(五)錄取及投檔照顧政策
1.獲得“全國勞動模范”“全國先進工作者”稱號,“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經本人申請并出具相關證書或證明,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核,招生學校同意,可免試入學。
2.奧運會、世界杯賽和世界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八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亞運會、亞洲杯賽和亞洲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全運會、全國錦標賽和全國冠軍賽的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冠軍獲得者。上述運動員經本人申請并出具省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核的《優秀運動員申請免試進入成人高等學校學習推薦表》(國家體育總局監制),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核,招生學校同意,可免試入學。
3.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項目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憑身份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相關項目考核合格證,可申請免試就讀報名地所在省(區、市)的成人高校專升本。
符合專升本報考條件的退役軍人(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自主擇業軍轉干部、復員干部),憑身份證、退役證(義務兵/士官退出現役證、軍官轉業證書、軍官復員證書)及相應的學歷證書,可申請免試就讀報名地所在省(區、市)的成人高校專升本。
4.運動健將和武術項目武英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須經省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核并出具運動成績證明),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 50分投檔(一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為 30分),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5.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 2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1)地級以上(含)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及各省(區、市)廳、局系統,國家特大型企業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生產(工作)者及科技進步(成果)獎獲得者。
(2)省級工、青、婦等組織授予“五一勞動獎章”“新長征突擊手”“三八紅旗手”稱號者。
(3)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干警榮立個人三等功以上者。
(4)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邊疆、山區、牧區和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國防科技工業三線企業單位(位于地級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獲得企業表彰的先進生產(工作)者。
(7)年滿 25周歲以上人員。
6.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 1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符合上述照顧政策的考生必須于報名時交驗相應的原始證件。符合兩項以上照顧政策的考生,其照顧分數不得累計。
(六)錄取階段,所有成人高校在網上系統進行分省(區、市)計劃的調整,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要積極配合成人高校做好生源和計劃的調整工作。
(七)錄取新生名單由招生學校提出,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核。招生學校按審核后的錄取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
(八)錄取工作結束后,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須向教育部報送錄取新生的數據庫,并向招生學校提供本年錄取新生名單。
六、信息公開公示
(一)建立分級負責、規范有效的省、地、高校等多級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制度。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要做到信息采集準確、公開程序規范、內容發布及時。
(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高校應按照有關要求,分別公開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資格、高校招生章程、高校招生計劃、考生資格、錄取程序、錄取結果、咨詢及申訴渠道、重大違規事件及處理結果、錄取新生復查結果等相關信息。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高校應按照職責分工,對享受政策加分照顧、免試入學的考生相關信息進行公示。公示的考生資格信息應包括姓名、性別、所在單位、享受照顧政策類別、資格條件、測試項目、測試成績、合格標準、擬錄高校及專業和錄取優惠分值等。有關單位應于錄取前在各自門戶網站進行信息公示,并保持公示半年。
(三)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高校要在公示有關信息的同時,提供舉報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受理舉報的單位和通訊地址,并按照國家有關信訪規定對舉報事項及時調查處理。
七、新生復查
新生入學注冊期間,招生學校要對已報到新生信息進行全面復查。對新生報到所需錄取通知書、身份證、加分照顧和免試入學資格證明等材料與錄取新生名冊、電子檔案逐一進行比對核查,并通過“人證識別”等技術嚴防冒名頂替。對其中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應按照相關規定取消其入學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對不能通過學籍電子注冊的專升本新生,必須對考生報名時的最后學歷進行復核,不能提供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畢業證書、本科結業證書或以上證書的人員,由招生學校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備案。
八、其他
(一)對違反考試招生有關規定的,依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 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 36號)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二)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做必要的補充規定。
附件 2
2025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安排
時 間 |
工 作 |
2025年 8、9月 |
各地各部門組織所屬高校編制招生專業目錄,各地組織考生報名、進行考生資格審核, 各地各部門確定所屬高校招生規模 |
2025年 10月 |
各地組織成人高校招生統一考試 各高校安排分專業招生計劃 |
2025年 11月 |
各地組織閱卷、劃定高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 線,組織考生確認志愿 |
2025年 12月 |
各地組織實施成人高校招生錄取工作 |
附件 3
2025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時間表
(一)高中起點升本、專科考試時間表
日期 |
10月 18日 |
10月 19日 |
時間 9:00—11:00 |
語文/漢語 |
外語 |
14:30—16:30 |
數學(文科)數學(理科) |
史地(高起本文科)理化(高起本理科) |
(二)專科起點升本科考試時間表
日期 時間 |
10月18日 |
10月 19日 |
|
9:00—11:30 |
政治 |
大學語文、藝術概論、高等數學(一)、高等數學(二)、民法、教育理論、生態學基礎、醫學綜合 |
考生根據報考專業選擇一門 |
14:30—17:00 |
外語 |
|
說明:
1.2025年成人高考依據教育部教育考試院制定的《全國各類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大綱(2024年版)》命題。
2.專科起點升本科招生專業所對應的考試科目按《專科起點升本科招生專業與統一考試科目對照表》(教學廳〔2017〕12號文件附件 4)等有關文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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