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部分專業主考學校的通知
來源:未知
編輯:heling1782426
時間:2025-07-17
根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廣東省自學考試實施細則》及《廣東省學士學位授權與授予管理實施細則》相關精神,結合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主考學校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等情況,決定調整部分專業的主考學校,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業和學校
(一)華南理工大學、華南農業大學、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廣東工業大學、深圳大學等5所高校(下稱5所高校)不再擔任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部分專業主考學校,具體情況詳見附件。
(二)增加廣東財經大學為廣告學(專業代碼050303)專業主考學校。
二、過渡期的設置及要求
為平穩過渡,對將不再擔任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相關專業主考學校的收尾工作設置過渡期。
(一)自2025年10月考試起,相應專業不再接受新生選擇附件中對應的高校進行報名(新生報名時,考生不得選擇該類學校作為相關專業的承辦主考學校,專業建設主考學校僅用于區分專業考試計劃)。
(二)實踐性學習環節考核(含畢業論文)在2028年10月前完成。畢業手續辦理至2028年12月。
(三)2028年12月31日前,5所高校仍須認真履行主考學校有關職責,及時公布收尾過渡期相關工作安排,統籌做好實踐性學習環節考核、畢業辦理、咨詢服務等收尾工作,確保平穩順利過渡。
(四)5所高校須嚴格按照學位管理部門規定,做好相應專業學位授予相關政策的宣傳、解釋等工作。
附件:不再擔任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相關專業主考學校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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