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直屬機關2023年度公開遴選公務員報考資格條件
為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轉任規定》《公務員調任規定》《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現將自治區直屬機關2023年度公開遴選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
公開遴選為副處長或者三級、四級調研員、一級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級層次職位73個共109人。具體職位信息詳見《廣西壯族自治區直屬機關2023年度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計劃表》(以下簡稱《公開遴選職位計劃表》,見附件)。
二、對象范圍和條件
(一)對象
1. 全區設區的市以下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下同〕的在編在崗人員。
2. 中央和自治區設在設區的市以下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的在編在崗人員也可列為遴選對象。在機構改革中退出參照管理范圍、已進行參照管理登記備案、經批準執行過渡期政策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也可列為遴選對象。
(二)資格條件
報名人員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 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 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 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 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村(社區)黨組織或村(居)委會以及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不在此列)工作過。軍隊轉業干部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5. 一般應當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含試用期),在上級機關借調工作的時間不能計算在內。
報名人員應符合在本級機關工作的最低服務年限要求,沒有規定的,須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
6. 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以下等次。
7. 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條件。報考副處長或者三級、四級調研員職位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2年2月7日以后出生,下同);報考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級職位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7年2月7日后出生)。
8. 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
9.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10. 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1. 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遴選:
1. 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 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 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 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期滿影響使用的。
5. 新錄用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工作未滿5年的(含試用期)。
6. 按照有關規定,到艱苦邊遠地區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者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對于通過降低進入門檻等傾斜政策錄用的人員,應當在所報考市轄區內的艱苦邊遠縣鄉機關最低服務5年(含試用期);未滿5年的,不得公開遴選到本市內的上級機關和非艱苦邊遠地區的機關,也不得公開遴選到區內其他市和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機關(包含其中艱苦邊遠地區的機關)。
7. 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8.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本次遴選所涉及的服務年限、擔任領導職務試用期、處分期限、影響期限及工作經歷、資歷年限等有關資格條件的計算時間,以2023年2月7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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