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要求
根據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和《安徽省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安徽省公務員局決定,組織實施全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一級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級層次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工作。全省共計劃招錄公務員7256名,其中省直機關631名,市以下機關6625名(從優秀村、社區干部中考錄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公安機關招錄特殊專業技能人民警察,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司法院校司法行政警察類專業應屆畢業生,西藏籍、新疆籍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以及涉密等特殊職位的招錄,另行公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錄程序
考試錄用工作按照發布招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資格復審、體能測評(人民警察職位)、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審批錄用等步驟進行,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有關工作由各市、省直管縣公務員主管部門和省直招錄機關具體組織實施。
二、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2月至2005年2月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2年2月以后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具備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報考行政機關中行政處罰決定審核、行政復議、行政裁決、法律顧問等職位的,應當取得法律職業資格。
報考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須是經我省統一組織選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服現役滿5年的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以及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安徽籍“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退役士兵和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編制人員可以報考艱苦邊遠地區縣鄉機關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其中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編制人員限報本縣此類職位,且須在本地事業單位工作滿3年)。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市、區、旗)、鄉(鎮、街道)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村(社區)黨組織或者村(居)委會,以及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不在此列)工作過。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可視同為基層工作經歷。直轄市區(縣)機關工作經歷視同為基層工作經歷?;鶎庸ぷ鹘洑v起始時間按人社廳發〔2010〕59號文件計算,截止時間為2023年7月。因工作單位變化中斷的時間可以累計。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
(6)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7)現役軍人;
(8)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9)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10)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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